为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推动云南口岸经济发展,10月18日,省药监局分管局领导组织药化注册处等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进口药材边境口岸属地监管部门召开了我省进口药材管理工作调度会,进一步规范云南省进口药材审批、备案、检验及监管工作。
会上,文山、红河、版纳市场局、省局行政审批处、省药检院和省局稽查局对今年来进口药材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与会人员对进口药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指出,随着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得益于毗邻国家丰富的药材资源,云南已成为我国药材进口的重要门户,在保障国内药材供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内药材需求量的不断加大,未来我省对进口药材的审批、备案、检验及监管工作都将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会议强调,要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明确各口岸发展定位,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口岸应有功能。要严格落实进口药材管理工作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协同服务与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口岸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指导,确保进口药材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