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云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云南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云南省专利奖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和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审核推荐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评选推荐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叶 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 磊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杨正春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
王利会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处长
袁世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处处长
(二)办公室成员:
主任:王利会(兼)
成员:王 露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稽查员
王光勇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副处长
李 骥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副处长
二、 评选范围和条件
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的专利权,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云南省专利奖评选:
(一)申报单位(专利权人)为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
(二)一项发明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每届限报1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大于1000件的创新主体,可酌情适当增加项数);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四)参评专利对本领域技术创新贡献较大,已经转化实施且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五)参评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云南省专利奖;
(六)申报单位依法纳税,无侵权、失信记录,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近2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 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动员、认真组织、精心指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参加2023年云南省专利奖评选。请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按照云南省专利奖评选的相关规定积极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云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参评材料,作出申报承诺,承诺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参评专利符合《云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中关于参评条件的有关规定;2.对提供的所有参评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无任何虚假伪造;3.申报单位依法纳税,无侵权、失信记录,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近2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请各申报单位将参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电子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云
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王露
电 话:0871-63160260
邮 箱:kmipo@126.com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38号218室
邮 编:650000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2023年云南省专利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