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截至11月25日,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圆满完成了昆明市2021年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共计752批次(其中集体用餐配送企业562批次,中央厨房(含鲜奶吧)190批次),比原定时间提前5天完成。
本次任务全面覆盖昆明市辖区51家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品类别包括餐具和配送餐成品,分别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023-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进行检验;中央厨房(含鲜奶吧)检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和巴氏杀菌乳按照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要求的相关指标进行检验。
接到检验任务后,昆明市所积极响应,领导牵头、统一部署,认真听取各科室意见,深入交流工作建议,及时反馈工作难题,有效破解工作难点。在各项检验任务交叉的情况下,检验人员加班加点开展检验,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皆兵的良好工作氛围。最终,昆明市所圆满完成了此次检验任务,为高风险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良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并认真积累“昆明经验”,有效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市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