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圆满完成2021年云南省药品抽检477批次检验任务,检验检测项目达3293项次。其中,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送样227批次(计划抽检250批次,由于工作调整,实际送样227批次),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送样250批次。
本次抽检工作重点针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基本药物制剂、高风险品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防疫相关药品,以及近年来抽验不合格率较高的、可能掺假、掺杂、染色、增重、疑似使用非药用部位的中药饮片等品种进行抽检。检验品种涵盖化学药、中成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其中,化学药156批次占32.7%、中成药232批次占48.6%、中药饮片45批次占9.4%、医院制剂44批次占9.2%。
昆明市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样品接收和检验工作,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提前圆满完成任务,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为维护全市公众用药安全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