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质量方针,不断加强硬件建设和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服务质量,发展成为一个真正适应我国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新形势、新要求的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所,达到省内一流,国内接轨的实验室水平。每年具体完成的质量目标是:
1. 上级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完成率100%;
2. 确保检验报告结论差错率不超过0.5%;
3. 检验报告其它差错率(如及时性等)低于5%;
4. 投诉率不超过总接受检测数的1%;
5. 投诉处理及时效率达100%。
以上质量目标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中进行评审,以便及时调整目标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