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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作者:药检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19 10:00

全面贯彻质量方针,不断加强硬件建设和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服务质量,发展成为一个真正适应我国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新形势、新要求的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所,达到省内一流,国内接轨的实验室水平。每年具体完成的质量目标是:

1. 上级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完成率100%;

2. 确保检验报告结论差错率不超过0.5%;

3. 检验报告其它差错率(如及时性等)低于5%;

4. 投诉率不超过总接受检测数的1%;

5. 投诉处理及时效率达100%

以上质量目标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中进行评审,以便及时调整目标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