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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检验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作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25 09:59

为了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知识,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4月15日,在《生物安全法》施行当天,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药理与微生物检验所、生物制品检验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

《生物安全法》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这部法律的出台,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了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法律制度。其中第二章和第五章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对涉及到相关工作的检验所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次培训,使检验所的干部职工对生物安全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下一步,省食药检验院将继续加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相关要求,做到学以致用,依法开展实验工作中的生物安全风险防范、生物安全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