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15〕15号)规定。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下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
(2)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委托的质量检验。
(3)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质量有关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
(4)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5)负责辖区内上级安排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工作。
(6)负责提供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信息。
(7)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内设机构7个。
(1)办公室
(2)食品检验中心
(3)药品检验中心
(4)综合检验中心
(5)信息服务中心
(6)业务管理中心
(7)检验研究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开展食品常规理化检验工作;开展食品重金属、兽残、农残、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食用物质检验工作;开展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工作;开展食品容器、食具、食品包装材料理化及微生物学检验工作;负责食品试验用菌株、培养基及无菌室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的比对等质量控制工作;承担相关人员的培训任务;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质量相关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化学药品的检验工作;承担抗生素类药品及各类检品的无菌检查、微生物检验工作;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检验工作;负责中药材标本的采集、整理和中药材标本室的管理工作;负责药品试验用菌株、培养基及无菌室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质量控制工作;承担相关人员的培训任务;负责辖区内药品质量相关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功效成分、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等安全指标相关的检验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中非法添加成分的检验和科研工作;开展医疗器械和空气洁净检验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及其它相关品种药理学、毒理学及安全评价的检验工作;统筹协调应急事件处置中食品药品检验工作;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质量控制工作;承担辖区内相关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抽样工作和快检提供技术指导;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是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和维护,配合办公室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所内各类设施的维护、修缮、保养工作;负责检验用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招标、到货验收、管理、维护与维修工作;负责各类检验器具的校验和档案管理;负责各类检验用标准物质、试药试剂和其他物资的采购与管理;负责毒性试剂、危险品试剂、易制毒试剂的安全管理;负责废液处理和废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水电供应等后勤管理工作;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是负责全所业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承担上级部门要求的数据填报工作;起草全所业务工作总结,制定全所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类检品的接收、登记、留样管理及报告书的审核、打印、校对、发出及各类检品业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检验标准的受控发放等管理工作;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及药品包装材料、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监督(评价性)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在资质范围内开展与主业相关的其他检验检测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及培训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检验技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5人。
离退休人员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55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总收入增加91.46万元,主要原因为住房保障支出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53.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53.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3.82万元(本级财力2553.8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增加91.46万元、政府性基金减少126.27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中购房补贴支出、项目支出中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增加。预算项目中减少基建相关资金导致收入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53.8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55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73万元;项目支出13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3万元。主要原因为住房保障支出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881.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33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检验检测相关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28万元,主要用于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0.03万元,主要用于员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57万元,主要用于员工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员工医疗方面的其他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6.63万元,主要用于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99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85.82万元,项目支出1368万元)。
基本支出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096.88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8.94万元。
项目支出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59.76万元,310资本性支出508.2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目录6项,采购预算资金602.74万元。
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3.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遵循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尽最大所能缩减了“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重点项目: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
(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食品检验3000批次、药品检验1000批次、设备检定校准台/套数230套、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租用面积4032平方米;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检验报告出错率<=0.5%、新增资产采购合格率100%;
(3)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检验按时完成率、扩项方法评审完成率,定期计量校准完成率100%;
(4)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成本控制数1014.2万元;
(5)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出具的检验报告书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依据,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6)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被检测单位投诉率<=2%、培训对象满意度指标>=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占有国有资产总计372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45万元、非流动资产3637.56(固定资产3637.56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基本支出118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73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因职称变动及购房补贴调增。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支13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食品药品检验检验经费商品服务等项目变动。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