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充分了解昆明市辖区内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现状后,代拟了《昆明市县(市)区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标准(代拟送审稿)》及《关于建立昆明市食品安全评价检验体系的提纲(代拟讨论稿)》两份文件并上报市局。
文件站在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高度,提出建议将县(市)区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全面完善县(市)区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同时建议将以往单一的县(市)区级检验检测数据联系起来,建立昆明市食品安全评价检验体系,形成食品安全评价检验数据库,从而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