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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发布时间:2019-09-12 13:21

第一部分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2.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 根据省、市禁毒委关于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司法戒毒机构、卫生自愿戒毒机构和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

4.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

5. 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严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

6. 协助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本辖区内开展药物滥用流行病调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7. 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以下称“食品”)安全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向上级报告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

8. 负责受市局委托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质量审评与组织实施认证。

9. 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注册、报批的初步技术审评工作,参与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的现场考核工作。

10.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药企业医药政策法规、科技、新药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和反馈工作以及宣传、教育、培训、交流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物滥用监测及《药物滥用调查表》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分析评价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上级安排的其他监测工作;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注册、报批的初步技术审评工作;协助局相关处室做好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质量审评与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参与对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的现场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向上级报告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负责相关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其他审评工作;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59,85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850.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73,516.86元。其中:基本支出1,962,150.22元,占总支出的54.91%;项目支出1,611,366.64元,占总支出的45.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2,150.2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1,366.64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9,850.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01,82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6%。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58,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53.00元,下降100.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3.00元,下降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368,418.47元,其中,流动资产1,831,900.47元,固定资产536,51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626,644.5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6,644.5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95063.05

2458545.05

536518




53651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