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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发布时间:2019-09-12 14:13

第一部分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下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

2.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委托的质量检验。

3.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质量有关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

4. 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5. 负责辖区内上级安排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工作。

6. 负责提供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信息。

7. 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8. 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开展食品常规理化检验工作;开展食品重金属、兽残、农残、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食用物质检验工作;开展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工作;开展食品容器、食具、食品包装材料理化及微生物学检验工作;负责食品试验用菌株、培养基及无菌室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的比对等质量控制工作;承担相关人员的培训任务;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质量相关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检验工作;负责中药材标本的采集、整理和中药材标本室的管理工作;开展化学药品的检验工作;承担抗生素类药品及各类检品的无菌检查、微生物检验工作;负责药品试验用菌株、培养基及无菌室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质量控制工作;承担相关人员的培训任务;负责辖区内药品质量相关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功效成分、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等安全指标相关的检验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中非法添加成分的检验和科研工作;开展医疗器械和空气洁净检验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及其它相关品种药理学、毒理学及安全评价的检验工作;统筹协调应急事件处置中食品药品检验工作;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质量控制工作;承担辖区内相关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抽样工作和快检提供技术指导;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是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和维护,配合办公室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所内各类设施的维护、修缮、保养工作;负责检验用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招标、到货验收、管理、维护与维修工作;负责各类检验器具的校验和档案管理;负责各类检验用标准物质、试药试剂和其他物资的采购与管理;负责毒性试剂、危险品试剂、易制毒试剂的安全管理;负责废液处理和废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水电供应等后勤管理工作;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是负责全所业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承担上级部门要求的数据填报工作;起草全所业务工作总结,制定全所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类检品的接收、登记、留样管理及报告书的审核、打印、校对、发出及各类检品业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检验标准的受控发放等管理工作;完成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及药品包装材料、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监督(评价性)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在资质范围内开展与主业相关的其他检验检测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及培训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检验技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969,874.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34,097.97元,占总收入的97.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35,777.00元,占总收入的2.75%。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4,954,653.47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970.97元,占总支出的29.16%;项目支出24,762,682.50元,占总支出的70.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1,970.9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62,682.50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34,097.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221,907.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4%。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相关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12,1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8.00元,支出决算为1,088.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8.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332.00元,下降83.0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5,332.00元,下降83.0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8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接待费支出1,0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食品药品检验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资产总额82,102,155.53元,其中,流动资产3,276,795.03元,固定资产78,825,360.5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36,171.0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92,246.91元,固定资产增加15,528,41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102155.53 3276795.03 78825360.5 6611944.5 25792700 464207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61,02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13,227.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800.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