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药监人〔2019〕18号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其工作程序》(云职改字〔1992〕5号)、《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有关规定,云南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任期届满,即将重新组建,为保证委员的专业性和广泛性,现将推荐委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执行。
(二)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正高级资格,并受聘正高级职称履职1年以上,身体健康。
(三)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并在职。
(四)符合条件的原委员将根据评委会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原则上保持不变,不需再次推荐。
(一)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附件3)1式2份(含Excel电子表格)、职称证书和聘书(或聘任文件)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报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并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监管的药品企业。
附件:1.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其工作程序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联 系 人:洪江
电 话:0871-68571782
电子邮箱:178803323@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发路616号302室
邮政编码:6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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