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2012年以前加挂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8月经昆明市委编办批准,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牌子调整加挂在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2年11月经昆明市委编办批准,同意将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从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分设,正式核定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8名。同年12月27日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揭牌,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履行职责。2015年9月机构改革实施后,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加挂“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不变,人员编制增加至14人,现到岗12人。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监测科和审评科。
二、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四项监测”工作
共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6203份,达到每百万人口921份(按昆明市672.8万人计算);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2930份,占报告总数的47.2%,严重报告374份,占报告总数的6.02%;共收集评价《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1532份,达到每百万人口227份;发放和收集《药物滥用调查表》2405份,19家药物滥用监测单位均已上报,覆盖率达100%;共收集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55份。
2. 认证审评工作
(1)GSP认证工作:共接收药品零售企业申报资料414份,审核材料413份,其中413份发补正函;组织59批次共131人次完成371家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
(2)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共抽取190家药品零售企业列入飞行检查计划,组织40批次共86人次对190家药品零售企业完成飞行检查。组织25个检查组共50人次对2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飞检复查工作。
(3)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组织1个检查组3人次对1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有因飞行检查工作。
(4)技术审评工作:完成371份认证报告、190份飞检报告和25份飞检复查报告的技术审评工作,并提交审批表。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人员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914139.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0936.63元,占总收入的76.92%;其他收入903202.46元,占总收入的23.0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8105.26元,其他收入增加153202.4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以及工作量加大。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791459.8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366.63元,占总支出的40.89%;项目支出2241093.17元,占总支出的59.11%。与上年对比增加851837.0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以及工作量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0366.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1183.2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1093.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653.77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为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监测经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食品药品认证审评经费等。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936.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1%。与上年对比增加308105.2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以及工作量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0861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0%。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58000.00元,事业运行1448041.63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05130.00元,其他-其他支出197440.00元。
2. 住房保障(类)支出1023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3.00元,支出决算为753.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3.00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433.00元,下降36.5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3.00元,下降36.50%。
1. 公务接待费支出753.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7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995063.05元,其中,流动资产2458545.05元,固定资产536518.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5357.2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687.27元,固定资产增加23567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6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670.0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