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文同意增设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为国家药品抽验承检机构。
近年来,苏州药检中心在国家总局、江苏省局、苏州市政府和苏州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中检院和江苏省院的技术指导下,紧紧围绕保障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大力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作,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先后承担了江苏省药品评价性抽验、监督抽验任务,承担了国际药典标准起草、进口药品标准复核、中检院标准品的协作标定和进口药品检验等工作,为承担国家药品抽验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参与国家药品抽验工作,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检验技术水平和药品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此,苏州药检中心经过精细准备,于今年5月通过苏州市局和江苏省局正式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申请,恳请批准苏州药检中心为国家药品抽验承检机构。8月通过了专家组的考察和考核,并获批增设为国家药品抽检承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