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的申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的实验室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组于2017年9月16—17日我单位进行了为期2天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和扩项现场评审,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建梅同志亲临指导,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观察员洪仕全同志全程参加评审工作。
此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评审专家组由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李维香任组长;成员由云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杨俊、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黄勇、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苏键4人组成。
9月16日上午评审专家组召开了首次会议,会议由李维香组长主持。会上,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周亚兴所长首先代表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全体职工对省质监局、州食药监局及评审组专家们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评审组汇报了我单位近年来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此次复评审及扩项相关工作。会后,评审组对我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在2天的现场评审中,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定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参观、查阅记录报告和档案资料、盲样考核、现场加标回收实验、提问考核、座谈交流等评审方式,对我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申请扩项的检测能力运行情况和覆盖的各个准则要素进行了全面的审查。
9月17日午,评审专家组召开了评审末次会议。评审组组长李维香宣读了现场评审结论。经过评审,专家组认为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有效,人员能力、仪器设备、检测环境具备了建议批准项目的检测能力。机构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机构的工作性质、工作规模和机构实际相适应,基本符合办法、准则、规范的要求,具备在建议批准项目范围内对对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开展检测并向社会提供准确公正数据的能力,对我单位硬件、软件及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基本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但同时指出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一些仍需改进和整改的问题。
本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和扩项现场评审,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现场考核567项,其中药品131项、食品330项、保健品32项、化妆品20项、医疗器械13项、生活饮用水21项。同时提出了13项整改,待整改材料上交后,评审组将向省质监局上报材料,云南省质监局根据评审的材料发放证书。针对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项和各项建设性意见,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领导高度重视,评审结束后立即启动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特别强调所有职工必须以此次评审为单位发展契机,认真履职,克难攻坚,强化质量意识,持续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提交评审组确认,以顺利取得相应检验资质,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