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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
作者: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1-22 11:01

在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表彰先进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对45家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云南省唯一代表受到表彰。

昆明市作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云南省2家之一)、云南省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云南省3家之一),是云南省食品药品生产、消费大市和流通集散地,监管相对人数量约12万户,以全省10%的监管力量承担了全省60%以上监管工作量。近年来,在昆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昆明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强化属地政府责任、社会共治格局建设、药械监管、农村宴席监管、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可借鉴复制的经验,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连续多年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优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考核优秀,先后获评市级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

下一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以“重党建、严监管、促规范、保安全、谋发展”为基本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落实“两个重点”(党政同责、四有两责),构建“三网”(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践行“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完善“十大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标准体系、全程监管体系、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人才制度体系、社会共治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和监管能力专业化、现代化,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助推大健康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