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昆明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市。近日,为了更好地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文件。
在学习过程中,昆明市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要求,一、按照昆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考评评价指标,细化分解,科学谋划,明确定位,全体职工要积极参与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二、加强专业检验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人员和仪器设备,提高对昆明市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安全项目的检验能力,加强对县区检验能力建设的技术指导。三、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为保障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安全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