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第一批药品监督抽验计划的通知》(昆食药监流〔2016〕12号)及《关于印发2016年第二批药品监督抽验计划的通知》(昆食药监流〔2016〕34号)、《关于调整2016年第二批药品监督抽验计划的通知》(昆食药监流〔2016〕35号)文件要求,截至11月5日,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完成了2016年的药品监督抽验检验工作,共完成药品监督抽验检验1100 批次(化学药及抗生素512批次,中成药382批次,中药材206批次),其中包括基本药物监督抽验250批次;检出不合格检品 16批次。
针对两次抽验计划,市所认真履职,积极抓好药品监督抽检检验工作。一是制定了检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药品检验中心、业务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二是按质量体系要求规范开展检验工作,主要负责人做好统筹规划和质量监督,检验数据真实科学,检验结果准确可靠;三是充分发挥药品抽验工作在风险防控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以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