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6年白酒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情况,全市共抽检了100批次产品,合格83批次,不合格17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所有白酒抽检产品均无氰化物、甲醇、铅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合格情况,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定;不合格指标主要还是总酸、总酯等理化指标;白酒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优于作坊加工产品。
今年9月以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白酒产品所有正常生产的获证企业和加工小作坊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抽检了84个酿造白酒生产单位的100个批次产品(其中在产的15家获证生产企业22个批次产品,69个小作坊生产的78个批次的酿造白酒产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在白酒获证企业抽检的22个批次产品,只有1个批次产品总酸、总酯不合格,合格率为95.4%;而在白酒作坊抽检的78个批次产品有16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79.4%。目前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此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禁添加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媒体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白酒时优先选择正规白酒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标签标识清楚、有SC生产许可证号的瓶装白酒,千万不要迷信所谓“纯粮酿造的小作坊自烤酒”,这样才能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也有利于白酒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