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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的通知
作者: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发布时间:2016-08-18 09:50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21日,面试地点为云大滇池学院三号教学楼(红塔东路2号)。请应试人员于7:50以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方式为现场问答。

附件:考生面试须知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2016年8月18日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封闭期间,若发现考生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交工作人员查验,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工作人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重复一遍题目,每次答题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下个工作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上公布。

 八、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其他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