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采取“四结合”“三对接”的方式,将抽样、监管和检验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检验工作效率。
“四结合”:一是把抽样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把抽样工作有机地融入到日常检查工作中,在抽样的同时进行检查,在检查的同时又进行抽样。二是把抽样工作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进行食品、药品的专项检查工作时,安排一定的抽样任务,提高了抽验的靶向性。三是把抽样工作与节日检查相结合。在节日期间安排的整治活动中,对节日性食品进行抽样,提高了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抽验针对性。四是把抽样工作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在开展大型会议接待、重大活动等食品安全保障的同时,抽样菜单中的食品样品。
“三对接”:一是加强了与省食药所、质检院、检验检疫局的对接,攻克技术难题,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二是加强了与县市局的对接,检验单位与具体负责抽样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共同解决抽样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业务人员的对接,派出检验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抽样业务人员进行指导,交流提高靶向抽验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