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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管理制度
作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6-03 15:09

为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管理及公布工作。近日,云南省局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规定,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是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体情况、所有批次检验结果,要坚持预防为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布准确、客观、及时。

《制度》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循谁组织谁公布的原则对外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经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公布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对异议处理未完成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暂缓公布,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公布的信息,不予公布。

《制度》还对信息公布的审批程序、内容、频次、渠道、形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对违反制度的情形和处理措施进行了明确。

《制度》的出台是云南省食药监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效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靶向性和针对性,有效预防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