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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风险分析会
作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4-29 10:20

2016年4月19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风险分析会。省政府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洪主持会议,省局领导及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风险分析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会做为全系统一项例行制度,坚持“321”的制度,即:省局3个月分析一次,州市局2个月分析一次,县局1个月分析一次,要求各单位按制度例行进行分析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次会议改变了以往由各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发言的形式,立足于开短会,开务实会,由分管局领导对分管的业务进行风险分析。

会议结合近期“山东疫苗”以及上海假冒乳粉等事件,紧密联系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居安思危,举一反三,对食品安全考核失分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和企业状况、抽检监测及应急管理、酒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等情况;药品临床试验规范性和数据真实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药引片生产、中药提取物、医疗器械监管和质量、药品购销和冷链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针对风险点提出了防控措施,为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打了下坚实的基础。

陈洪局长强调,风险分析会不能只当成例会、流于形式,要将风险分析作为集思广益的舞台、交流工作的舞台、形成共识的舞台,化解风险的舞台。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要牢牢把握五要素,一是要找准风险点,确定风险产生的原因;二是要实施预警,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案;三是要有控制风险的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四是要依法惩处,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重处;五是要做好信息公开,对查处的结果依法公开。同时要求,省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分析与食品药品风险分析工作,要同分析、同落实、同部署。

会上,陈洪局长还对省局机关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查处案件分类管理、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学校及集中供餐、食品无证经营、食品抽检、中药引片和提取物生产、医疗器材监管、应急信息处理、系统检测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周密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