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才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 650032)
【摘要】:《食品安全法》颁布后,餐饮服务环节的市场监管职能划归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是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了食品的检验职能。为了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的检验工作,本文概述了食品与药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异同。
【关键词】:食品;药品;微生物学检验
该论文发表于《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3年1月 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