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月24日,按照2015年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局的年度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按时完成2015年度的专项检验工作。
此次专项检验,重点对发用类(洗发类产品)、国产非特殊用类产品(宣称祛痘/抗粉刺产品)、护肤类产品(宣称祛斑/美白/彩妆类产品)共2大类3个品种24批次的检验,均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的项目分别进行了12批次元素(铅砷汞镉)测定、6批次洗发水中去屑剂(水杨酸、氯咪巴唑、酮康唑、吡罗克酮乙醇胺盐)的检测、10批次化妆品中氢醌、苯酚和3种防腐剂(苯甲酸、甲基异噻唑啉酮、4-羟基苯甲酸异内酯)和12批次微生物(细菌总数、霉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铝假单胞菌)的检测、6批次抗生素(氯霉素)检测。
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在及时出台检验方案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采取小组项目负责制:整体统一分工协作,组成2—3人合作小组,组员分工明确、小组之间互相协调、通力合作,在短时间内高质保量、共同完成了本次专项检验工作。作为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后进行的第一次专项检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严格按照CNAS认可准则、结合整改要求的落实,每个检测项目方法均进行了方法验证,项目结论均报告检出限或定量限,报告质量较高,确保数据的真实、科学、准确,真实反映市所专业技术人员的检验水平并促进了实际操作能力的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