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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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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02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在食品安全宣传周之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于6月26日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此次培训的目的,主要是针对新法与旧法在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法律责任三个方面的区别进行系统的学习,理清食品检验中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规范食品检验工作,要求相关实验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读新食品安全法,按照新法的要求办事,明确食品检验的责任,为今后更好开展食品检验工作,实现科学检验、依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