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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15年春夏食品安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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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26 00:00

随着春、夏季到来,气温回升,各类病原微生物进入生长繁殖活跃期,易导致食物变质,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防范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昆明市春、夏季食品安全预警:

一、 增强防范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广大群众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学会看“脸”吃饭,即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较高的饭店用餐,尽量选择烧熟煮透的菜品,慎用生菜、凉菜。

二、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膳食。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生食、熟食分开制作,避免共用工具和混放。食品要低温储藏,餐具、炊具使用前后注意清洗;加工好的食品应及时食用,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且烧熟煮透。

三、 慎食野生蕈和野菜。家庭在外出郊游或在市场内采购时,不要采集或选购自己不熟悉的野菜和蕈类,在加工时不要混杂,最好每次只食用一个品种。加工时应先在沸水或热油中充分加热,如黄花菜、苦刺花等需浸泡、漂烫至无苦涩味后再进行其他方式的烹饪。

四、 预防马铃薯中毒。发芽或未成熟的马铃薯含有龙葵素,摄入后易引起中毒,应注意把马铃薯贮藏在低温、干燥、阴凉的地方,各集体用餐单位和食堂不使用已发芽的和青皮马铃薯制作菜肴。

五、 预防四季豆(油豆)中毒。四季豆中含有红细胞凝集素、皂素等天然毒素,这些毒素需要加热到100℃一段时间后才能被破坏,所以加工四季豆要烧熟煮透,并严格控制每一锅的烧煮量,使它受热均匀。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旅游团队接待单位、会议等涉及集体用餐的,禁止加工食用四季豆。

六、 预防冷冻海产品中毒。春季是海产品的产出淡季,如冷冻海产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不当,就容易腐败变质,易产生胺类、可溶性毒蛋白等有毒物质,而且这些有毒物质经加热并不能彻底分解,仍然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春季应尽量选购离出厂日期最近、储存条件符合要求的产品,变质的海产品切不可食用。

七、 加强对亚硝酸盐等化学品的管理。摄入过多亚硝酸盐会引起中毒,并具有致癌风险。各餐饮单位、集体(工地)食堂、熟食加工等单位严禁使用亚硝酸盐。同时,随着气温升高,腌制的酸菜、咸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已变黏的酸菜或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八、 加大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力度。各县、区要加强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作用,落实申报备案制度,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有效预防因加工、储存不当造成的食品污染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 加强对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管。学校食堂、旅游团队接待单位等供餐量大,用餐人数多的餐饮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及时清扫处理垃圾和餐厨废弃物,保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保证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凉菜房等重点区域增加清扫和消毒频次,并能正确掌握消毒方法,有效消除病媒生物孳生隐患。并根据企业规模和厨房单餐最大供餐数量确定接待游客数,严禁超范围、超规模接待,要确保各餐次烹饪间隔期间有足够时间对加工操作场所和用餐区域进行清扫、消毒,避免因长时间不间断加工操作导致环境高温高湿,病原微生物大量生长繁殖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

十、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联合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机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意识。

各监管单位要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首先要立即停止食用,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不要自行服药,剩余食物和相关容器要妥善保存,以备检验;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积极开展现场救治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