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派出4人次积极配合市局进行了样品抽样,并按标准进行了检验。
此次监督抽检,包括了大米及其制品10批,酱油5批,生鲜肉5批,检验内容包含重金属含量、致病菌、非法添加物等项目。现已经完成了全部检验工作。